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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保局办事程序
(一)建设项目环保选址意见;
办理程序
⒈受理
⒉审查
⒊出具意见
申报材料
⒈申请选址的函
⒉项目可研报告(或项目建议书、项目简介)
承诺时限
当日(需到现场踏勘的,3个工作日)
收费标准
免费
(二)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;
办理程序
⒈受理
⒉审核
⒊确定环评形式
⒋根据环评结论签署审批意见或批复
申报材料
⒈规划选址意见
⒉环保选址意见
⒊立项批文
⒋项目可研报告(或项目建议书、项目简介)
⒌环评文件: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(表)及评审意见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
承诺时限
依环评文件而定:
⒈环境影响登记表,当日
⒉环境影响报告表,5个工作日
⒊环评大纲,10个工作日;环境影响报告书,10个工作日
收费标准
免费
(三)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;
办理程序
⒈受理
⒉审查
⒊批复
申报材料
⒈申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函
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(表、登记卡)
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(表)及评审意见
承诺时限
依验收类型不同:
⒈验收申请登记卡,当日(需到现场踏勘的,3个工作日)
⒉验收申请报告(表),5个工作日
收费标准
免费
(四)拆除、闲置污染设施事先报批;
办理程序
⒈受理
⒉审核
⒊批复
申报材料
⒈拆除、闲置污染处理设施专题报告
⒉污染物临时处置、处理能力证明材料
承诺时限
5个工作日
收费标准
免费
(五)排污申报登记、变更、年审;
办理程序
⒈受理
⒉核准
申报材料
⒈排污申报登记表
⒉一年内环境监测报告
承诺时限
5个工作日
收费标准
免费
(六)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申请、审批。
办理程序
⒈受理
⒉审核
⒊发证
申报材料
⒈污染物排放许可申请
⒉排污申报登记表
⒊污染物防治技术资料
承诺时限
5个工作日
收费标准
川价字非〔1992〕108号:审查费40元/本 (完) |